古代的“夜生活”代价太大,一般的老百姓更是想都别想

2020-09-29 15:02:00

福州新闻 http://www.hujiunews.com/

古代精神生活匮乏,所以,妓女成了上流社会的刚需。

到了晚上,虽然,夜禁制度严格,但是,古代还有一句话是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。”上流社会自然可以在自家搞酒会,宴亲朋,逛妓院。诸如“秦淮八艳”等妓女在古文中层出不穷,她们既然能有这么高的名声,想必要价亦不菲。

那么,这些女人的收入到底如何呢?

说其他的,都是空洞无味的,我们还得以实例说明问题。

“五陵年少争缠头,一曲红绡不知数。”从这句诗里,能读出当时嫖妓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,一手交钱一手“交货”,单单有钱还不够,还得与其他贵族子弟“争”。

“缠头”指的是古代乐工头上的锦缎,后来又指代妓女当晚的归属权。说白了,对嫖客而言,只要能拿出比别人更高的嫖资,那么“缠头”归你,女人也归你。

《玉堂春》里苏三的唱词是这样说的,她当年在风月场上非常抢手,每天来光顾的客人络绎不绝,“缠头似锦”,可见,她的主顾都是有钱人,赏钱不少。

在苏三受审时,唱词里又说了嫖客想要一亲芳泽需要的具体嫖资。想要见到苏三一面,就得拿出三百两纹银,这笔钱还只是见面费,若拿不出更多的银子那就只能喝一杯茶拍拍屁股走人。

王景隆第二次见苏三时,总共带了三万六千两银子,他在这里住了一整年的时间,三万六千两花了个一干二净。由此可见,“三百两”相当于会员费,在缴纳了这笔钱以后,便可以用一百两银子一天的价格,将苏三包下。按照当时购买力来看,三百两银子放到现在不亚于人民币十二万。

上一篇:

下一篇:

关于我们

乡宁新闻网是领先的新闻资讯平台,汇集美食文化、投资理财、热点新闻、房产家居、教育科研、综艺娱乐、等多方面权威信息

版权信息

乡宁新闻网版权所有,未经允许不可复制本站镜像,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,如有侵权请邮件举报!